以前人们剪辫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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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剪辫子的原因

一、剪辫成了革命的一个标志,成为辛亥革命落到实处的主要成果之一。

二、个人的因素包括,一是不方便,一是确实难看招到别人耻笑,还有一个是不卫生。

三、潜在的因素,就是他们不满满族的统治,因为这个辫子是满族强迫留的。

2、这些原因的背后,其实是大势所趋。整个中国在1840年以后,中国自从南京条约之后,中国跟国际社会的关系就进入了一个条约关系,就是国际法所确定的一个条约关系。中国原来是自给自足的,一个封闭的、单一的天下,但是从鸦片战争之后,我们逐渐地融入到世界体系当中,特别是经过了1898年的戊戌变法和1900年八国联军占领北京之后,士大夫阶层推动变法,在内外的压力下面,中国面临着改变,要融入到国际社会当中。

即使想不变也挡不住,这就是大势。因为出现了留学生,派出使节,与国际之间的交往越来越频繁。在这种接触当中,就会发现辫子是一个累赘,它有多种负面的影响,不光是汉人受满人统治的一个耻辱标记,还是一个政治上的民族不平等,体育和军事的训练都有带来麻烦的东西。而且男人留这么长的辫子,很不卫生,不可能每天都洗头的,里面长虱子的,很脏。这都跟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发生冲突,不光跟大的政治生活方式,跟私人生活方式也照样发生冲突,所以辫子不能不剪。

大辫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是从清朝吗 古代人们都接纳吗

不对,秦朝就已经有男人编辫子的习惯。

陕西兵马俑的发型全部都是编辫子,只不过秦朝灭亡以后。代之而起的汉朝是崇尚楚文化,所以编辫子的习惯渐渐就消失了

回答者:Asclepios_83 - 举人 五级 7-31 15:15

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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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840年英国殖民者用大炮强行打开中国的大门以后,在很长的时间里,世界上其他民族的人们用异样的目光盯着中国男子脑后拖着的那根长长的发辫,感觉令人费解。一位亲身参加过中国太平天国革命的英国人伶俐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许多年里,全欧洲都认为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荒谬最奇特的民族:他们的剃发、蓄辫、斜眼睛、奇装异服以及女人的毁形的脚,长期供给了那些制造滑稽的漫画家以题材。”〔1〕以至于在历史经过了一百多年的漫长时间之后,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一些欧洲国家的人还把梳辫子、穿古怪服装当成中国人的固有形象,到处张贴,作为去中国旅游的广告。

其实,说起剃发蓄辫,只是十七世纪中叶满洲人入主中原以后所形成的习俗,而在此之前,中国人是不剃发蓄辫的。《韩非子》说:“古者披发文身。”这说的是上古时代先民未开化之时的事。进入文明时代以后,随着生产力水平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的祖先便有了美的概念,头饰也就发展起来,而且,慢慢演绎出一套套较为繁缛的礼节。自从孔夫子发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的圣训以后,捍卫头顶上的青丝,则不仅仅只是一种审美的需求,而且具有了伦理的意义。于是,绾发结缨戴冠,郑重其事,丝毫也马虎不得。不但要求中原人如此,而且对于偏处四边的少数民族也是如此要求,如《汉书》曰:“终军上书,请受大冠长缨,以羁南越王而致之阙下。乃使越王,越王请举国内属。”此风愈炽,削发也就演变成一种处罚的方式,只有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才执行削发示惩。三国时的曹操,因为马踏麦田触犯了自己所定的军纪,于是剑削青丝以谢军中。自秦汉至于明清,头发不可毁伤的祖训更是深入骨髓,不可更改。

清朝起于塞北,满人是马背上的民族。也许是由于骑马的缘故,很早就有了结辫的习惯。满族人的祖先金人,就是剃发蓄辫的民族,其发式是“半剃半留”,于额角引一直线,线前面的头发全部剃光,线后面的头发结辫垂于脑后。究竟这种习惯始于什么时候,保持了多久,现在难以确考,但至少可以肯定在宋代就已经出现了。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建炎三年,金元帅府禁民汉服,又下令髡发不如式者杀之。”《宋史》记载宋将刘琦抗金事迹时说:“是夕,天欲雨,电光四射,见辫发者辄歼之。金兵退十五里。”

大约是祖先有此强迫削发之先例,几百年之后,当满洲的八旗兵势如破竹地越过山海关,开入关内,推翻业已腐朽的明朝,确立清朝的统治以后,清朝统治者便开始强力推行剃发蓄辫制度。1645年,清顺治皇帝发布命令,宣布“自今布告以后,京城内外,直隶各省,限旬日尽行剃完。若规避惜发,巧词争辩,决不轻贷”,臣僚不得论奏剃发,否则“杀无赦”〔2〕。此即为历史上著名的“剃发令”。从此,头发之去留,不再是个人的喜好,也不再是一个伦理的问题,而是上升成了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清朝统治者为了彻底从精神上征服汉人,是把剃发作为一种表示归顺的标志,为此,不惜以要挟,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这对汉人来说,当然无法接受,一缕青丝,不仅受之父母,而且成了忠于明朝的象征,这是千万不能剃掉的。为此,汉人奋起反抗,口号是:“宁为束发鬼,不作剃头人!”

反抗异常激烈,满族统治者的镇压也异常残酷。血风腥雨之下,演出了多少惨不忍睹的历史悲剧,江阴十日,嘉定三屠,多少人头落地。最悲壮的莫过于“江阴十日”,是年农历六月二日,江阴人在阎应元、陈明遇的率领下誓捍卫头上之发,誓效忠明朝,坚守城池八十一天,杀清兵七万五千人,有六万七千壮士战于城墙上下。城破,清军纵兵屠杀十日,直到满城杀尽方才封刀。有十七万多军民于清兵刀下,仅有五十三名老小幸免于难。有诗为证:

八十日戴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

六万人同心义,存大明三百里江山。

反抗,镇压,再反抗,再镇压。随着南明小朝廷一个一个地垮台,人们光复的希望也一个一个地破灭了。人们不再反抗了,终于接受了满清统治的现实。而辫子,也就一根根地留了起来。随着日子的流逝,久而久之,人们麻木了,习惯了,不再觉得不顺眼,不再觉得它是化外蛮夷之俗了。甚而,辫子乃至成了中国人当然之习俗。人们不但安于蓄辫,习惯于蓄辫,而且讲究如何蓄辫,尤其是官宦人家及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饰辫梢以各种装饰物,目为时尚而招摇过市,串门过户。文人墨客也以此为吟咏的对象,有一首描写剃发蓄辫的对联就云:

暮暮朝朝,洗洗刷刷剃剃。

停停歇歇,光光挖挖敲敲。

二百多年后,即当历史进入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以后,中国人有机会可以走出闭锁的大陆飘洋过海时,他们对于这条垂在脑后晃来晃去的辫子是挺看重的。一代哲人、曾在虎门焚毁鸦片的在澳门看到洋服时曾鄙夷地说话:“真夷俗也!”这种评价与外国人看到中国人的辫子时所发出的感叹恐怕也差不多。但是,洋人的惊异,洋人的讥笑,并不能动摇中国人心中的诩诩自得。因为,这是文明的标志,“天朝上国”之人的象征。

但是,也有人没有忘记。1851年1月,洪秀全和他的“拜上帝会”兄弟们在广西金田起义,建号“太平天国”。太平天国以反清相号召,又翻出了二百多年前的那笔老帐,在以东王杨秀清和西王萧朝贵名义发布的《奉天讨胡檄》中宣称:“夫中国有中国之形象,今满洲悉令削发,拖一长尾于后,是使中国之人变为禽兽也。中国有中国之衣冠,今满洲另置顶戴,胡衣猴冠,坏先代之服冕,是使中国之人忘其根本也。”因此,必须恢复“中原古制”,即恢复汉族的衣冠服饰。太平军的官兵蓄发不剃,恢复了中原汉人束发于顶的旧制。在太平军,谁的资历长短,一望头发便知,谁参加起义早,留起的头发就长,谁参加起义晚,头发就短,头发的长短,便是参加起义军先后的最好标志。蓄发不剃,这是太平军不同于当时人的最突出的形象特点。正因如此,蓄发在当时民间往往被俗称为“长毛”,而清廷官方则诬称之为“发匪”、“发贼”、“发逆”等等。

自金田起义,太平军在短短的两年多时间里,纵横广西、湖南、mop.com、江西、安徽、江苏数省,其势如狂飙突进,同时也把蓄发之制推行至所到之处。在太平军看来,蓄发易服,不只是服饰问题,也是是否拥护太平太国的一种带政治态度的表示,因此,他们推行起来亦同样严厉,要保住脑袋,就得留起头发,否则就有可能杀头。太平军的狂飙突起,恰如一道划破十九世纪中叶中国大地的闪电,但是,其来也忽,其去也快,十多年后,随着太平天国的失败,蓄发易服之举也就随之销声匿迹了,一切也就暂时恢复了原貌。

在农业文明时代,人们很难发现辫子的坏处。但自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古老中国的大门在强力下被打开,由于中西方交通的滥觞,有了中西风俗的比较,最早开始与外国人接触或最早触及近代工业文明的某些中国人开始意识到蓄辫是一种陋俗。但是,谁也不敢首先剪掉辫子。大约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起,定居于海外的华人中最先出现了剪除辫子、改易西服者,但均属于个例,没有形成风气。1898年1月,也即农历除夕,新加坡华人组织华人剪辫会,并登报倡议集体剪辫。此一举动在海外华人社会中产生了很大的轰动,也引起了争议。赞成者“有谓辫发为不雅观者;有谓辫发久而不洗即觉臭秽难闻者;有谓辫发贻害甚大,如机器房中执役者一时不慎,致为机器所掣,不免性命之虞者;有谓辫发或被车轮牵扯,致受辗转者;有甚谓此物似禽兽之尾者;有谓如铁链之状者。”因此,他们主张割掉辫子,“留全发而短之”。但是,反对者的力量也很强大,特别是一些老人,忧心忡忡,认为一旦剪掉辫子,便会被清mop.com视为异类,那么,落叶归根,回国之想就会成为泡影;而且一旦与当地社会发生纠葛,便很难再受到清mop.com驻外机构的保护。于是,传统的力量再次占上风,剪辫的倡议也就搁置下来。一直到两年以后,新加坡华人终于将剪辫的倡议付诸行动。据《中外日报》1900年6月19日报道:“新加坡一处,已有华人八十人割去发辫,改换西装,其余割辫者尚多,约亦即目前矣。”时代风尚之所趋,工业文明影响之所及,终于使剪辫突破传统的“夷夏之辨”旧圈子,提到了当时世人的面前。

当时的国内舆论,如上海的《益闻录》、《申报》,天津的《国闻报》,湖南的《湘报》等均报道了1898年新加坡华人倡议剪辫一事。但是,除《国闻报》以“割辫创闻”为标题,揭示其事系首创,以“深堪诧异”评论以示惊奇外,其余各报几无评论。

然而,国内虽无剪辫之举但并不等于没有呼声。1898年夏,主张维新的康有为就大胆地向光绪皇帝提出断发、易服、改元的主张。其主张剪辫的理由与新加坡华人大致相同,但他把剪辫提到了更为广阔的视野和变法维新强国的高度,认为:“断发虽始于热地之印度,创于尚武之罗马,而泰伯至德,端委治吴,何尝不先行断发哉?”而且,俄国彼得一世的改革和日本的明治维新“皆先行断发易服”,因此,他请求光绪皇帝在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实施变革之际下令断发易服,以“振国民之精神”。

康有为是中国第一个正式向皇帝奏请断发剪辫的人。

1903年,《mop.com学生界》发表“剪辫易服说”一文,申述剪辫有利于“强兵强种”之由。1904年,《大公报》又发表一篇文章,提出中国出洋留学生应该“改装去辫”,以“便与西人来往”。尽管提出者小心翼翼,把剪辫的范围限制在去洋留学生之内,但此种议论在当时仍然有“易服改元,革命排满”之嫌,没有更多的人敢于去冒这个风险。

但是,以“排满革命”而自任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却敢于冒这个风险。辫子和满装虽然已经沿袭了近三百多年,但这三百多年的记忆并没有消失,尤其是那一条被讥为“豚尾”的辫子,依然被许多人视为汉人的耻辱,因此,除掉这条辫子便是与清廷决裂的标志,在鼓动反清、宣传革命之际,这是动员民众支持革命的最有力的召唤。早在1895年,、陈少白等人就在清廷鞭长莫及的日本剃发易服,以明革命之志。在1903年爆发的“拒俄运动”中,留日的青年学生纷纷剪掉辫子,以示与清廷决裂。风气越演越烈,以致去日本留学者均以剪掉辫子为荣。山西同盟会会员景定成(梅九)论述1905年的一次剪辫事件颇有代表性,其云:

山西第二次派来的学生里头,很有几位老先生,保守辫子,好像一条生命似的,宁也不肯剪掉。我一天借着同乡开恳亲会,发了一段论议,便说道:“这头发本是一种烦恼的东西,弄成一条辫子,搁在脑背后,已经不成个体统;如今人把他挽在头上,作了个盖顶势,好好一个头颅,让他盘踞上面(影射清廷),压制得全身不爽快(影射民众不自由),如今请大家下一番决心,痛痛快快地,一刀两断,剪除了他(影射革命),不但一头圆光,而且通身快活,大家有什么顾忌,不肯决然舍去呢!”这一席话,革命同人,自然领会得来,拍掌喝彩地欢迎。惟有那老先生大不快意,背后对人说:“某人什么都好,就是爱劝人剪辫子有些讨厌!”〔3〕

留学生归国后,又把剪辫的新风气带回了国内。1903年时,江南一带,青年学生剪辫者已不乏其人,1903年10月16日的《大公报》所载文章中便这样形容:“江南之新学国民及留学生多剪去辫发,以为不如此则形式上有缺点也。”特别是随着二十世纪初年清mop.com实施新政,各项改革措施陆续出台后,蓄辫与一些新规矩的矛盾越来越大。1905年6月,新编陆军实行改服制,不少官兵穿上新式军服后为便于戴军帽遂将发辫剪去一束;同时,最早实行mop.com制度的天津,mop.com也已“剪去发辫三分之一”。鉴于学界和军界剪辫成风,1907年5月6日,经学部奏准,严禁学生、军人剪辫,其中学生“一经查出,即当咨明学部,分别惩处”;军人“如有不遵定制,改用他装,以及剪去发辫等事,无论官僧、兵丁,均即斥革”〔4〕。这是清中央mop.com关于严禁剪辫的第一道命令。此令既出,剪辫之风稍杀。但是,一个新风气一经传开,依靠一道行政命令岂能止住?况且,当时每一个明智的人都已经认识到,“中国之发辫有百害而无一利”,即使清廷内部,一些开明的官员也不再坚持蓄辫,这是时势之所使然。

1910年10月3日,作为清朝新政产物的资政院第一届常委会开幕。开会不久,一名叫罗杰的议员便提出了《剪辫易服与世大同》的议案;接着,来自湖南实为革命X人的议员周震麟又提出《剪除辫发改良礼服》的议案,资政院议决时认为“两案之主旨,皆以中国辫装妨碍运动,朝廷整军经武,非剪除辫发,改制冠服,不足以灿新天下之耳目,改除骄奢之习惯”〔5〕。最后,以大多数议员赞成获得通过。资政院关于剪辫易服的议决案一经通过,消息传来,不管清廷是否批准此案,民间的剪辫便“一时风发云涌,大有不可遏制之势”。但是,这时候的剪辫还是一种自由的选择,没有形成强制性的社会压力。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各省纷纷响应,革命浪潮汹涌澎湃。与清初强迫汉人剃发相比较,辛亥革命也把头发看成是政治分野的象征,独立各省很自然地把标志汉人臣服于满清朝廷的辫子作为革命目标,剪除辫子已经成为去旧图新的标志。许金城《民国野史》记述道:“无数的汉人都兴高采烈地剪去这条奴隶标志的辫子。也有迷信的,事先选择吉日,拜祭祖先,然后庄重地剪除,把辫子烧了。更有联合多人同日剪辫,并燃放爆竹,举行公宴庆祝的。”当时有一名《越风》的杂志载文说:“不剪发不算革命,并且也不算时髦,走不进大衙门去说话,走不进学堂去读书。”一时间,剪辫的浪潮便如风起云涌,浩浩荡荡,迅速席卷大江南北。

但剪辫潮流是在民国建立以后逐渐扩展的,后数月,抵制剪辫的情况仍不断发生。当时有人指出:“沪上光复已两月有余而各界同胞尚有心怀犹移踌躇不剪者。是满贼之丑俗犹存,民国之声威有损。”〔6〕上海为当时最开化之城市尚且如此,至于一些偏僻城镇和农村,抵制剪辫者大有人在,不愿剪辫者不仅仅是满族贵族,也不只是那些醉心帝制的人,相当一部分老百姓出于一种长期以来的惰性习惯,也不愿意剪掉那条又油又腻的辫子。据《申报》1912年2月19日报道,湖南湘潭县城“剪辫者已十居其九,闻有一二未剪者不过顽固之乡愚”,有“一挑水夫尚垂发辫,该兵士迫令剪去”,结果发生争吵推拉,挑水夫受伤致。有鉴这种种情况,为了进一步根除辫子陋俗,南京临时mop.com大总统在南北统一之后,通令全国剪辫,令云:

满虏窃国,易吾冠裳,强行编发之制,悉从腥膻之俗。当其初,高士仁人或不屈被执,从容就义;或遁入缁流,以终余年。……今者满廷已覆,民国成功,凡我同胞,允宜涤旧染之污,作新国之民。兹查通都大邑剪辫者已多,至偏乡僻壤,留辫者尚复不少。仰内务部通令各省都督,转谕所属地方一体知悉。凡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有不遵者以违法论。该地方官毋稍容隐,致干国纪。又查各地人民有已去辫尚剃其四周者,殊属不合,仰该部一并谕禁,以除虏俗,而壮观瞻。〔7〕

临时mop.com的通令,措辞是很严厉的,对于在全国范围内剪除辫子产生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留辫者依然有之,其中有一个很有名的人物叫张勋,字少轩,江西奉新人,三十岁时投入清军。武昌首义时,他正在江南提督任上,驻守南京,被江浙革命联军击败后,退守徐州。此人顽固不化,清帝退位后仍表示忠于清室,所部禁止剪辫,被称为“辫帅”。1917年6月14日,张勋带领数千“辫子军”开进北京;7月1日,张勋拥溥仪复辟。这一下,京城很多剪辫子者都慌了,有歌谣云:“不剪辫子没法混,剪了辫子怕张勋。”一时间,假辫子风行北京城。

谁知,真假辫子仅仅风行十二天。7月12日,北洋mop.com总理段祺瑞组织的“讨逆军”便攻入北京,张勋惶惶然若丧家之犬,狼狈逃入东交民巷外国使馆,宣统皇帝溥仪再次宣布退位,一场闹剧很快收场。又有歌谣云:

宣统回了朝,秃头要开瓢

宣统跑了,秃头好了

关于辫子的历史,中国人被折腾了近三百余年,至此终于划上了一个句号。

古代男子肩头垂两个小辫子用什么系的

从考古材料证实。周代已有梳发辫的习尚,并有双辫和单辫之分。春秋战国、秦汉时期,妇女以梳双辫为多,明末和清代妇女,以梳单辫为多。梳理这种发式,一般多为中、下层未婚女子。古代儿童亦有梳辫发的风尚,有单辫、双辫,也有三辫和多辫的。自1840年英国殖民者用大炮强行打开中国的大门以后,在很长的时间里,世界上其他民族的人们用异样的目光盯着中国男子脑后拖着的那根长长的发辫,感觉令人费解。一位亲身参加过中国太平天国革命的英国人伶俐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许多年里,全欧洲都认为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荒谬最奇特的民族:他们的剃发、蓄辫、斜眼睛、奇装异服以及女人的毁形的脚,长期供给了那些制造滑稽的漫画家以题材。”〔1〕以至于在历史经过了一百多年的漫长时间之后,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一些欧洲国家的人还把梳辫子、穿古怪服装当成中国人的固有形象,到处张贴,作为去中国旅游的广告。

剃发易服 其实,说起剃发蓄辫,只是十七世纪中叶满洲人入主中原以后所形成的习俗,而在此之前,中国人是不剃发蓄辫的。《韩非子》说:“古者披发文身。”这说的是上古时代先民未开化之时的事。进入文明时代以后,随着生产力水平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的祖先便有了美的概念,头饰也就发展起来,而且,慢慢演绎出一套套较为繁缛的礼节。自从孔夫子发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的圣训以后,捍卫头顶上的青丝,则不仅仅只是一种审美的需求,而且具有了伦理的意义。于是,绾发结缨戴冠,郑重其事,丝毫也马虎不得。不但要求中原人如此,而且对于偏处四边的少数民族也是如此要求,如《汉书》曰:“终军上书,请受大冠长缨,以羁南越王而致之阙下。乃使越王,越王请举国内属。”此风愈炽,削发也就演变成一种处罚的方式,只有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才执行削发示惩。三国时的曹操,因为马踏麦田触犯了自己所定的军纪,于是剑削青丝以谢军中。自秦汉至于明清,头发不可毁伤的祖训更是深入骨髓,不可更改。

清朝起于塞北,满人是马背上的民族。也许是由于骑马的缘故,很早就有了结辫的习惯。满族人的祖先金人,就是剃发蓄辫的民族,其发式是“半剃半留”,于额角引一直线,线前面的头发全部剃光,线后面的头发结辫垂于脑后。究竟这种习惯始于什么时候,保持了多久,现在难以确考,但至少可以肯定在宋代就已经出现了。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建炎三年,金元帅府禁民汉服,又下令髡发不如式者杀之。”《宋史》记载宋将刘琦抗金事迹时说:“是夕,天欲雨,电光四射,见辫发者辄歼之。金兵退十五里。”

大约是祖先有此强迫削发之先例,几百年之后,当满洲的八旗兵势如破竹地越过山海关,开入关内,推翻业已腐朽的明朝,确立清朝的统治以后,清朝统治者便开始强力推行剃发蓄辫制度。1645年,清顺治皇帝发布命令,宣布“自今布告以后,京城内外,直隶各省,限旬日尽行剃完。若规避惜发,巧词争辩,决不轻贷”,臣僚不得论奏剃发,否则“杀无赦”〔2〕。此即为历史上著名的“剃发令”。从此,头发之去留,不再是个人的喜好,也不再是一个伦理的问题,而是上升成了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清朝统治者为了彻底从精神上征服汉人,是把剃发作为一种表示归顺的标志,为此,不惜以要挟,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这对汉人来说,当然无法接受,一缕青丝,不仅受之父母,而且成了忠于明朝的象征,这是千万不能剃掉的。为此,汉人奋起反抗,口号是:“宁为束发鬼,不作剃头人!”

满清的辫子 反抗异常激烈,满族统治者的镇压也异常残酷。血风腥雨之下,演出了多少惨不忍睹的历史悲剧,江阴十日,嘉定三屠,多少人头落地。最悲壮的莫过于“江阴十日”,是年农历六月二日,江阴人在阎应元、陈明遇的率领下誓捍卫头上之发,誓效忠明朝,坚守城池八十一天,杀清兵七万五千人,有六万七千壮士战于城墙上下。城破,清军纵兵屠杀十日,直到满城杀尽方才封刀。有十七万多军民于清兵刀下,仅有五十三名老小幸免于难。有诗为证:

八十日戴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

六万人同心义,存大明三百里江山。

反抗,镇压,再反抗,再镇压。随着南明小朝廷一个一个地垮台,人们光复的希望也一个一个地破灭了。人们不再反抗了,终于接受了满清统治的现实。而辫子,也就一根根地留了起来。随着日子的流逝,久而久之,人们麻木了,习惯了,不再觉得不顺眼,不再觉得它是化外蛮夷之俗了。甚而,辫子乃至成了中国人当然之习俗。人们不但安于蓄辫,习惯于蓄辫,而且讲究如何蓄辫,尤其是官宦人家及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饰辫梢以各种装饰物,目为时尚而招摇过市,串门过户。文人墨客也以此为吟咏的对象,有一首描写剃发蓄辫的对联就云:

暮暮朝朝,洗洗刷刷剃剃。

停停歇歇,光光挖挖敲敲。

二百多年后,即当历史进入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以后,中国人有机会可以走出闭锁的大陆飘洋过海时,他们对于这条垂在脑后晃来晃去的辫子是挺看重的。一代哲人、曾在虎门焚毁鸦片的在澳门看到洋服时曾鄙夷地说话:“真夷俗也!”这种评价与外国人看到中国人的辫子时所发出的感叹恐怕也差不多。但是,洋人的惊异,洋人的讥笑,并不能动摇中国人心中的诩诩自得。因为,这是文明的标志,“天朝上国”之人的象征。

满清的辫子 但是,也有人没有忘记。1851年1月,洪秀全和他的“拜上帝会”兄弟们在广西金田起义,建号“太平天国”。太平天国以反清相号召,又翻出了二百多年前的那笔老帐,在以东王杨秀清和西王萧朝贵名义发布的《奉天讨胡檄》中宣称:“夫中国有中国之形象,今满洲悉令削发,拖一长尾于后,是使中国之人变为禽兽也。中国有中国之衣冠,今满洲另置顶戴,胡衣猴冠,坏先代之服冕,是使中国之人忘其根本也。”因此,必须恢复“中原古制”,即恢复汉族的衣冠服饰。太平军的官兵蓄发不剃,恢复了中原汉人束发于顶的旧制。在太平军,谁的资历长短,一望头发便知,谁参加起义早,留起的头发就长,谁参加起义晚,头发就短,头发的长短,便是参加起义军先后的最好标志。蓄发不剃,这是太平军不同于当时人的最突出的形象特点。正因如此,蓄发在当时民间往往被俗称为“长毛”,而清廷官方则诬称之为“发匪”、“发贼”、“发逆”等等。

自金田起义,太平军在短短的两年多时间里,纵横广西、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数省,其势如狂飙突进,同时也把蓄发之制推行至所到之处。在太平军看来,蓄发易服,不只是服饰问题,也是是否拥护太平太国的一种带政治态度的表示,因此,他们推行起来亦同样严厉,要保住脑袋,就得留起头发,否则就有可能杀头。太平军的狂飙突起,恰如一道划破十九世纪中叶中国大地的闪电,但是,其来也忽,其去也快,十多年后,随着太平天国的失败,蓄发易服之举也就随之销声匿迹了,一切也就暂时恢复了原貌。

在农业文明时代,人们很难发现辫子的坏处。但自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古老中国的大门在强力下被打开,由于中西方交通的滥觞,有了中西风俗的比较,最早开始与外国人接触或最早触及近代工业文明的某些中国人开始意识到蓄辫是一种陋俗。但是,谁也不敢首先剪掉辫子。大约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起,定居于海外的华人中最先出现了剪除辫子、改易西服者,但均属于个例,没有形成风气。1898年1月,也即农历除夕,新加坡华人组织华人剪辫会,并登报倡议集体剪辫。此一举动在海外华人社会中产生了很大的轰动,也引起了争议。赞成者“有谓辫发为不雅观者;有谓辫发久而不洗即觉臭秽难闻者;有谓辫发贻害甚大,如机器房中执役者一时不慎,致为机器所掣,不免性命之虞者;有谓辫发或被车轮牵扯,致受辗转者;有甚谓此物似禽兽之尾者;有谓如铁链之状者。”因此,他们主张割掉辫子,“留全发而短之”。但是,反对者的力量也很强大,特别是一些老人,忧心忡忡,认为一旦剪掉辫子,便会被清视为异类,那么,落叶归根,回国之想就会成为泡影;而且一旦与当地社会发生纠葛,便很难再受到清驻外机构的保护。于是,传统的力量再次占上风,剪辫的倡议也就搁置下来。一直到两年以后,新加坡华人终于将剪辫的倡议付诸行动。据《中外日报》1900年6月19日报道:“新加坡一处,已有华人八十人割去发辫,改换西装,其余割辫者尚多,约亦即目前矣。”时代风尚之所趋,工业文明影响之所及,终于使剪辫突破传统的“夷夏之辨”旧圈子,提到了当时世人的面前。

当时的国内舆论,如上海的《益闻录》、《申报》,天津的《国闻报》,湖南的《湘报》等均报道了1898年新加坡华人倡议剪辫一事。但是,除《国闻报》以“割辫创闻”为标题,揭示其事系首创,以“深堪诧异”评论以示惊奇外,其余各报几无评论。

满清的辫子然而,国内虽无剪辫之举但并不等于没有呼声。1898年夏,主张维新的康有为就大胆地向光绪皇帝提出断发、易服、改元的主张。其主张剪辫的理由与新加坡华人大致相同,但他把剪辫提到了更为广阔的视野和变法维新强国的高度,认为:“断发虽始于热地之印度,创于尚武之罗马,而泰伯至德,端委治吴,何尝不先行断发哉?”而且,俄国彼得一世的改革和日本的明治维新“皆先行断发易服”,因此,他请求光绪皇帝在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实施变革之际下令断发易服,以“振国民之精神”。

康有为是中国第一个正式向皇帝奏请断发剪辫的人。

1903年,《学生界》发表“剪辫易服说”一文,申述剪辫有利于“强兵强种”之由。1904年,《大公报》又发表一篇文章,提出中国出洋留学生应该“改装去辫”,以“便与西人来往”。尽管提出者小心翼翼,把剪辫的范围限制在去洋留学生之内,但此种议论在当时仍然有“易服改元,革命排满”之嫌,没有更多的人敢于去冒这个风险。

但是,以“排满革命”而自任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却敢于冒这个风险。辫子和满装虽然已经沿袭了近三百多年,但这三百多年的记忆并没有消失,尤其是那一条被讥为“豚尾”的辫子,依然被许多人视为汉人的耻辱,因此,除掉这条辫子便是与清廷决裂的标志,在鼓动反清、宣传革命之际,这是动员民众支持革命的最有力的召唤。早在1895年,、陈少白等人就在清廷鞭长莫及的日本剃发易服,以明革命之志。在1903年爆发的“拒俄运动”中,留日的青年学生纷纷剪掉辫子,以示与清廷决裂。风气越演越烈,以致去日本留学者均以剪掉辫子为荣。山西同盟会会员景定成(梅九)论述1905年的一次剪辫事件颇有代表性,其云:

山西第二次派来的学生里头,很有几位老先生,保守辫子,好像一条生命似的,宁也不肯剪掉。我一天借着同乡开恳亲会,发了一段论议,便说道:“这头发本是一种烦恼的东西,弄成一条辫子,搁在脑背后,已经不成个体统;如今人把他挽在头上,作了个盖顶势,好好一个头颅,让他盘踞上面(影射清廷),压制得全身不爽快(影射民众不自由),如今请大家下一番决心,痛痛快快地,一刀两断,剪除了他(影射革命),不但一头圆光,而且通身快活,大家有什么顾忌,不肯决然舍去呢!”这一席话,革命同人,自然领会得来,拍掌喝彩地欢迎。惟有那老先生大不快意,背后对人说:“某人什么都好,就是爱劝人剪辫子有些讨厌!”〔3〕

留学生归国后,又把剪辫的新风气带回了国内。1903年时,江南一带,青年学生剪辫者已不乏其人,1903年10月16日的《大公报》所载文章中便这样形容:“江南之新学国民及留学生多剪去辫发,以为不如此则形式上有缺点也。”特别是随着二十世纪初年清实施新政,各项改革措施陆续出台后,蓄辫与一些新规矩的矛盾越来越大。1905年6月,新编陆军实行改服制,不少官兵穿上新式军服后为便于戴军帽遂将发辫剪去一束;同时,最早实行制度的天津,也已“剪去发辫三分之一”。鉴于学界和军界剪辫成风,1907年5月6日,经学部奏准,严禁学生、军人剪辫,其中学生“一经查出,即当咨明学部,分别惩处”;军人“如有不遵定制,改用他装,以及剪去发辫等事,无论官僧、兵丁,均即斥革”〔4〕。这是清中央关于严禁剪辫的第一道命令。此令既出,剪辫之风稍杀。但是,一个新风气一经传开,依靠一道行政命令岂能止住?况且,当时每一个明智的人都已经认识到,“中国之发辫有百害而无一利”,即使清廷内部,一些开明的官员也不再坚持蓄辫,这是时势之所使然。

1910年10月3日,作为清朝新政产物的资政院第一届常委会开幕。开会不久,一名叫罗杰的议员便提出了《剪辫易服与世大同》的议案;接着,来自湖南实为革命X人的议员周震麟又提出《剪除辫发改良礼服》的议案,资政院议决时认为“两案之主旨,皆以中国辫装妨碍运动,朝廷整军经武,非剪除辫发,改制冠服,不足以灿新天下之耳目,改除骄奢之习惯”〔5〕。最后,以大多数议员赞成获得通过。资政院关于剪辫易服的议决案一经通过,消息传来,不管清廷是否批准此案,民间的剪辫便“一时风发云涌,大有不可遏制之势”。但是,这时候的剪辫还是一种自由的选择,没有形成强制性的社会压力。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各省纷纷响应,革命浪潮汹涌澎湃。与清初强迫汉人剃发相比较,辛亥革命也把头发看成是政治分野的象征,独立各省很自然地把标志汉人臣服于满清朝廷的辫子作为革命目标,剪除辫子已经成为去旧图新的标志。许金城《民国野史》记述道:“无数的汉人都兴高采烈地剪去这条奴隶标志的辫子。也有迷信的,事先选择吉日,拜祭祖先,然后庄重地剪除,把辫子烧了。更有联合多人同日剪辫,并燃放爆竹,举行公宴庆祝的。”当时有一名《越风》的杂志载文说:“不剪发不算革命,并且也不算时髦,走不进大衙门去说话,走不进学堂去读书。”一时间,剪辫的浪潮便如风起云涌,浩浩荡荡,迅速席卷大江南北。

但剪辫潮流是在民国建立以后逐渐扩展的,后数月,抵制剪辫的情况仍不断发生。当时有人指出:“沪上光复已两月有余而各界同胞尚有心怀犹移踌躇不剪者。是满贼之丑俗犹存,民国之声威有损。”〔6〕上海为当时最开化之城市尚且如此,至于一些偏僻城镇和农村,抵制剪辫者大有人在,不愿剪辫者不仅仅是满族贵族,也不只是那些醉心帝制的人,相当一部分老百姓出于一种长期以来的惰性习惯,也不愿意剪掉那条又油又腻的辫子。据《申报》1912年2月19日报道,湖南湘潭县城“剪辫者已十居其九,闻有一二未剪者不过顽固之乡愚”,有“一挑水夫尚垂发辫,该兵士迫令剪去”,结果发生争吵推拉,挑水夫受伤致。有鉴这种种情况,为了进一步根除辫子陋俗,南京临时大总统在南北统一之后,通令全国剪辫,令云:

满虏窃国,易吾冠裳,强行编发之制,悉从腥膻之俗。当其初,高士仁人或不屈被执,从容就义;或遁入缁流,以终余年。……今者满廷已覆,民国成功,凡我同胞,允宜涤旧染之污,作新国之民。兹查通都大邑剪辫者已多,至偏乡僻壤,留辫者尚复不少。仰内务部通令各省都督,转谕所属地方一体知悉。凡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有不遵者以违法论。该地方官毋稍容隐,致干国纪。又查各地人民有已去辫尚剃其四周者,殊属不合,仰该部一并谕禁,以除虏俗,而壮观瞻。〔7〕

临时的通令,措辞是很严厉的,对于在全国范围内剪除辫子产生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留辫者依然有之,其中有一个很有名的人物叫张勋,字少轩,江西奉新人,三十岁时投入清军。武昌首义时,他正在江南提督任上,驻守南京,被江浙革命联军击败后,退守徐州。此人顽固不化,清帝退位后仍表示忠于清室,所部禁止剪辫,被称为“辫帅”。1917年6月14日,张勋带领数千“辫子军”开进北京;7月1日,张勋拥溥仪复辟。这一下,京城很多剪辫子者都慌了,有歌谣云:“不剪辫子没法混,剪了辫子怕张勋。”一时间,假辫子风行北京城。

谁知,真假辫子仅仅风行十二天。7月12日,北洋总理段祺瑞组织的“讨逆军”便攻入北京,张勋惶惶然若丧家之犬,狼狈逃入东交民巷外国使馆,宣统皇帝溥仪再次宣布退位,一场闹剧很快收场。又有歌谣云:

宣统回了朝,秃头要开瓢。

宣统跑了,秃头好了。

关于辫子的历史,中国人被折腾了近三百余年,至此终于划上了一个句号。

长辈帮助我的作文

坚持不懈的“不倒翁”

我是一个胖孩子,一走路浑身的肉都会颤动,可虽然我很胖,在人群中也常遭到厌恶的眼光,我也是有优点的,例如说坚持不懈,就是其中之一。而这种精神正是我从不倒翁身上学到的。

第一次感受到不倒翁的精神是在一天中午,我正无聊,便玩起了爸爸刚买来放在桌上的鸡蛋。我看见蛋一摇一摆的样子,想到了不倒翁,我便开始动手了。

我先拿出一个鸡蛋,将它的顶部和底部各戳一个洞让蛋清和蛋黄纷纷流进碗里,可是洞太小,倒了好久也没倒出来,于是我把小洞挖的大了一点,但我一不小心把蛋捅破了,只好重新做一个………再一次把蛋洗净,擦干。

待它完全干后,我就拿胶带封住底部的小洞,把橡皮泥揉成一个个小球,放进蛋里。放好后,我试推了一下,发现蛋又太重,一摇就倒,无法竖立起来。我就拿掉了一点“球”,可又太轻了,也会倒,只好再放进去一些。就这样反复的试着,突然感觉到了意思不倒翁的毅力。

然后,我把底部也封了起来,拿出水彩笔。拿出红色的笔画了一个樱桃似的小嘴,再给他画上一个水汪汪的大眼睛和缤纷的花纹。为了逼真我有用橡皮泥捏了一个手,用纸做了一个细小的手

我看着好不容易完成的作品开心的玩了起来,妈妈看见了还夸奖我厉害呢!

看这个可爱的不倒翁,我越发坚定了自己要坚强,遇到困难要向前的决心!

这就是我,一个坚持不懈的小胖子! 一个毅力不倒的不倒翁!

多给我点分数把、急用

长辈关爱我的作文

妈妈关心我 一天深夜,夜深人静,街道上空无一人.这时,我正躺在床上痛苦地 *** 着--我发烧了.妈妈知道后,赶忙拿温度计给我测量温度,一看,啊!是39摄氏度.此时,妈妈着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可眼下爸爸出差了,妈妈又不会开车,所以她只好穿着睡衣,穿着拖鞋就背着我上医院 经医生诊断,我要住院打吊针.当针头 *** 我的手腕,当我躺上冰冷的病床,妈妈就一直陪伴在我身边,抚摸着我,给我唱>,使我得以入睡,可我知道,妈妈整夜未眠.第二天一早,我一起床就看到了精神饱满的太阳公公,看到了妈妈那消瘦的脸庞.这时,妈妈亲切地问我:"瑞东,你的病好点了吗?刚才医生说了,再打几瓶吊针就可以出院了.妈妈怕你闷,就把你最喜欢的几本漫画书拿来了,另外,我还熬了黄瓜粥给你做早餐......"听了妈妈的话,我感到有一缕温暖的春光射进我的心田,使我感到母爱的伟大. 第二天早上,我已经退烧,医生又说我可以出院了.当天,妈妈陪着我出院,此时,院外的鲜花开得很灿烂,和我们两母子的脸一样灿烂.

关于我关爱长辈的作文 500字左右

我的一位长辈 上海市嘉定区 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 二(5) 邵周悦 我的妈妈是个遵守“七不规范”的好市民。

一个星期天的早上,妈妈说:“你的鞋子都穿不下了,今天我休息,给你买鞋子去吧。

”我说:“好啊!”我们就出发了。

在路上,我看见来来往往的车辆有秩序地行驶着。

就说:“车子象排着队一样,真整齐。

”妈妈说:“是啊,只要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马路上就不会乱了。

”正说着,我们来到了十字路口,绿灯一闪闪在跳,马上变成了黄灯,我说:“快,我们冲过去!”妈妈一把拉住我说:“等一等!”我说:“又不是红灯,干吗不走啦?”妈妈说:“只有绿灯才能走,黄灯也要停一停,如果都抢着过去,马路上不就乱了吗?”我想:对啊,大家都象我这样,马路还会这样通畅吗?我要象妈妈那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于是,我就乖乖地等着绿灯亮了才走。

买好鞋子,妈妈又给我买了一根冷饮,我随手把包装纸扔在地上。

妈妈说:“不要乱扔垃圾,快捡起来扔到垃圾筒里。

”我说:“这里已经有许多垃圾,又不要紧的。

”妈妈说:“电视里宣传要遵守‘七不规范’,你们老师也没讲过吗?都象你这样,马路快变成垃圾山了。

”我一边不好意思地捡起纸头,一边想:妈妈说得对,保护环境要人人都认真做好。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想着妈妈说的话,妈妈遵守“七不规范”的精神真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指导教师:徐荣森投稿:2004-2-19 20:44:20我的一位长辈...

长辈对我的关心爱护 (4年级作文)

我的爸爸是一个既让我害怕,又让我喜欢的人。

有一次,我因为急着想看电视,就马马虎虎地把作业写完了。

吃完饭,爸爸开始检查作业。

看着看着,他的眉头皱了起来,很不高兴地对我说:“你这道题算错了。

”说完,他又接着检查起来。

没过一会儿,他又连着查出两个错误。

爸爸这下发火了,冲着我大声嚷嚷:“你怎么老出错?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了,别粗心,别粗心!你怎么就是改不了?”说着,他使劲摁了一下我的头。

我偷偷地看了他一眼,只见爸爸两只大眼睛瞪成了“O”形,浓黑的眉毛也好像立了起来,真像只大老虎,好可怕啊! 爸爸对我的要求很高,他看我老是粗心,就给我写了做题要求。

我觉得爸爸太凶,也给他提了两条意见:一是不要随便凶我,二是要讲道理。

我从字典里找了些形容爸爸的成语说给爸爸听:“虎视眈眈”、“大发雷霆”、“暴跳如雷”、“火冒三丈”、“勃然大怒”……爸爸听了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爸爸发火时很凶,但平时还是很随和的。

有一次,我在爸爸高兴时对他说:“当小孩儿真倒霉,不能对大人凶。

”爸爸说:“那我就让你发一次火吧。

”我想,这回“报仇”的机会到了。

我先摁了一下爸爸的头,然后掐了一下他的脖子,最后憋足了劲照着他的 *** 使劲打了一下。

我觉得还不过瘾,又扑上去把他的头发弄得乱七八糟,然后对他说:“这回你可是蓬头垢面了。

”这时候的爸爸像只大绵羊,任凭我怎样折腾他也不发火。

爸爸还喜欢跟我闹着玩,这时候他的坏点子特别多。

有一次,爸爸让我面部放松,然后把他的两只手分别放在我的嘴角两边,突然一捏我的嘴,说:“哈哈,真像个唐老鸭!”我一着急,也去捏爸爸的嘴,爸爸就紧闭着嘴。

我一看不行,就向他腋下抓去。

爸爸笑了起来,我趁机捏了一下他的嘴,然后说:“你也像个唐老鸭,而且是一个很凶的唐老鸭。

” 瞧,这就是我的爸爸。

他既是我的长辈,也是我的朋友。

我既怕他,又喜欢他。

中考的脚步声近了,同学们都在玩命地复习迎考,而这更使我处于高度的紧张之中。

但我不敢懈怠,尽管我心力疲惫;真想合一会儿眼,可我又不敢,尽管双眼早已布满了血丝。

实在撑不住了,我努力地抬起眼皮向外望去。

视野之内,只有路灯孤独地立在那里,发出微弱的光。

四下里一片静寂,想必已经是深夜——大脑的混沌已经使我无法分清白昼和黑夜,我就这样没日没夜地学习着。

眼睛好累,反应也迟钝了,我决定小眯五分钟。

可头刚接触到搁在桌上的手臂,我就昏昏地睡着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恍惚中,一双大而布满老茧的手,轻轻抚去遮在我眼前的几绺头发,然后推了推我:“孩子,怎么能在这儿睡呢?这样会着凉的。

”哦,原来是每日这时打工回家的父亲。

“我没有睡着……只是觉得眼睛有些痒……稍微闭了会儿。

”我依旧低着头,为的是不让父亲看到我那布满血丝的脸。

“你太累了,早点休息吧!这样下去,你的身体怎么吃得消呢?” “哦,我做完这题目就去睡。

爸,你也忙了一天,就先去睡吧!” 父亲无奈地走了,随手轻轻地关上了房门。

但没多大工夫,我的房门又被推开,父亲端来一杯冒着热气的茶:“喝点热茶就去睡觉啊!” “嗯!”我接过热茶,望着父亲转身离开的身影,深深地点了点头。

此时,我耳边猛地回响起父亲时常挂在嘴边的话语:“儿子,你放心,爸努力打工挣钱,再怎么样,都会供你上学的。

” 手捧热茶,我感受着热气的温度与清茶的芳香,咀嚼着父亲贴心的呵护和宽慰的话语,我的眼泪不禁簌簌地流了下来。

杯中的热茶是淡香淡香的,但融进了父爱就觉得分外香浓。

喝着这融入父爱的浓茶,我又怎会让父亲失望呢 我的爸爸 人人都说“世上只有妈妈好”我觉得我的爸爸也不例外。

爸爸长着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的身材,一双大眼睛,另外;还有两只大耳朵。

爸爸的爱好是唱歌、喝酒、走象棋、打电脑。

爸爸喜欢穿西装,爸爸还喜欢养鱼虾。

我的爸爸也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小市民。

一天,天灰蒙蒙,天气暗了下来,眼看就要下雨了。

爸爸正急冲冲赶着回家,爸爸看见刘老伯正在收水稻,爸爸看见了也顾了回家,忙走过去拿起扫把跟刘老伯一起收水稻。

两个人可正忙,收了水稻,又把水稻装进大袋子,刘老伯忙得气喘吸吸。

爸爸让他休息一下,让爸爸把剩下的两包绑住,雨下的可真不是时候,“哗啦”一声下起了大雨。

爸爸没有让雨停住自己要做的事,爸爸把袋子绑住,又把水稻搬到没雨水的地方。

做完事后,爸爸已成一只“落汤鸡”刘老伯让爸爸在他家里休息一下,等雨停后在回家。

爸爸拒绝了,冒着大风大雨回家了。

回到家,爸爸已晕倒了。

妈妈摸了摸爸爸的额头“啊,怎么这么烫”。

等爸爸醒来,有好多人看他:有亲朋好友、还有以前爸爸帮助过的人。

可真多,还有刘老伯也来了。

大家都说我爸爸是一个最好的人,以后要向我的爸爸学习。

我的爸爸就是这样一个人。

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的多。

我的爸爸和我一个姓,四十多岁,属狗的,妈妈叫他老不的,别人都叫他“理科”,我想是爸爸小时侯数学学的特好的缘故吧。

我非常爱我的爸爸,我认为他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洁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一个有易于我们...

我的长辈作文500字

夜,静悄悄的,小屋子里的灯还亮着,床上坐着我和爷爷,爷爷扇着扇子,讲着故事……“在我们的那个年代啊,”爷爷眯着眼,“小时候,可不像你们现在。

独生子女这么幸福,爸爸妈妈忙里忙外,孩子的什么要求都满足。

我们小时候一家有五六个孩子,父母哪照顾得过来啊。

”“爷爷,”我仰着头,天真地问,“那时候您是不是开心?能跟五六个兄弟玩耍?父母还不管。

就昨天,我和小伙伴出去玩了一会,回来就被妈妈说了一通。

”“哈哈,”爷爷乐了,“是啊。

”爷爷停了好长时间,眯着眼睛,进入了回忆中。

他微微笑着,好半天才说话:“记得小的时候,我是全村男孩都认识的淘气鬼,比上星期偷偷拿走我的眼睛的男孩子还要淘气。

上房揭瓦、偷鸡摸狗的事 *** 多了,我还带领一帮男孩摘邻家桃树上的桃子。

一次,我们刚偷完桃子准备溜走,被邻居家主人见到了,他抡起棒子就追着我们打,边打边说:‘你们这些臭小子,敢偷我的桃!我说前几天桃子怎么少了呢,你们甭想跑!’那时候我吓坏了,差不点摔着。

”“哈哈,谁叫您偷桃子的,就该打!您真淘气呀!”我说。

爷爷说:“是呀,我做的坏事可不少,更可怕的是,一次,我上了房,被我父亲发现了,在下面喊着,以为我疯了,叫我赶紧下去,我一不留神,从房顶上掉了下去。

”说着摸了把汗。

“还好我身子骨结实,没摔个缺胳膊少腿。

”我松了口气,轻声说:“吓我了,这真危险。

”我又说:“爷爷,您那时候真好,没有我们现在这么多课外班。

早上奥数,晚上作文,星期天还有英语。

累了!好不容易放了暑假,还要去学游泳。

”“你是博学多才嘛。

看爷爷,小时候没学好,长大了没出息。

老了还要靠你们。

”爷爷欣慰地说,“好好学吧,看你爸爸妈妈多有出息!你这么幸福还不满足?有吃有穿有玩的,每个周末你不都能去公园啊博物馆啊玩吗?还有什么网?”“爷爷,那是网上游戏!”“噢,网上还能玩游戏!我们小时候没有这东西。

”沉默了一会儿,爷爷说:“9点了,睡吧。

”便帮我盖上被子。

我躺下后,爷爷要出去了,我拉着爷爷,说:“爷爷,我羡慕你,您小时候有玩的。

”爷爷转过头,眯着眼睛,说:“我也羡慕你,你有学的。

”我睡不着,还在想着:我和爷爷的童年比,哪个好呢?...

我尊敬的长辈,作文,500字!急!

我尊敬的长辈在我们院子里,有一位王奶奶,她有一头银白的头发,脸庞长圆,额头上布满了一道道挺深的皱纹,显现出生活的沧桑。

她待人和善,子女也很孝顺。

但王奶奶做的一件事却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暑假的一天,太阳像火球似的,无情地烤晒着大地,杂草抵不住太阳的暴晒,叶子都卷成细条了,空中没有一丝风,天气显得异常闷热。

我和小伙伴正躲在楼房的阴影处玩,突然看见烈日下有一个人在拾矿泉水瓶。

走近一看,竟然是王奶奶。

她的脸上布满了汗珠,有的正成股往下流,衬衣已被汗水浸湿了大半。

我感到好奇,王奶奶的子女孝顺,不缺吃不缺穿,也不缺钱,这么热的天,她在干什么呢?又过了几天,我发现冒着酷暑捡废品的除了王奶奶,竟然还多了几个大哥哥。

我跑下楼冲到一个大哥哥面前,“大哥哥,这么热的天,你们为什么不在家休息呢?”“快开学了,我们要赶紧凑足学费。

”“学费?”我不解的问。

“是这样的,王奶奶一直利用自己的钱资助好几个贫困学生,眼看就要开学了,可还有两个孩子的学费没有着落,王奶奶想多捡些废品卖了,尽快将钱筹齐。

我们正好放暑假没事,就来帮帮忙。

”听了大哥哥的话,我顿然明白了,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从那天开始,我也加入了“筹钱行动”,我将自己积攒的零花钱全部给了王奶奶,让她转交给那些上不起学的同学。

这就是我尊敬的一位长辈...

长辈关心我的作文100字

母爱,想必每个人都知道,人们常常说:"努爱是最伟大的最伟大的。

"在现实生活中,孩子们都不了解母亲,都以为母亲对你不好,打你,骂你。

其实,母亲心里也很痛苦。

每个母亲都想让自己的儿女成才,所以只能严格管教。

我来说说我的妈妈吧!我妈妈从小就教育我要好好读书,从小罗嗦到大,我总觉得她很烦。

卡我现在是中学生了,应该懂事了。

妈妈是为了我,为了我要读好书,希望我能考上好的高中。

在六年级时,我只想玩,不想学,可是,在这个暑假我想 了很多,妈妈本来就身体不好需要锻炼,可她放弃了,她日日夜夜为 *** 劳,早上5点钟就要起来烧早饭给我吃,是多么辛苦的呀!我要看在妈妈为我的份上好好学习,近几天,停了一天的电,天气很热,中午回家吃饭时,我说了一声:"热了。

"妈妈连忙拿起扇子,用力的为我扇风。

那时,我心里激动的说不出话来了,吃好饭走时,她常常跟我说:骑车慢点,看看车,用功学习!"我点了点头。

既然我答应了妈妈要好好学习了,我就应该做到。

还有和妈妈 相处的点点滴滴,用一天一夜也说不完。

你应该也是吧,所以一定要听话,不能辜负老师,爸妈的希望,要好好学习。

虽然我们每天都在喊妈妈,妈妈为我们每天要付出那么多,我们也要回报母亲。

最好的方法就是用优异的成绩回报,才会令天下的父母开心,为你感到骄傲!...

我关心照顾长辈的一件事作文390字

关心父母亲情是一个人善心、爱心和良心的综合表现;孝敬父母,尊敬长辈,是做人的本分,是天经地义的美德,也是各种品德形成的前提,因而历来受到人们的称赞。

试想,一个人如果连孝敬父母,报答养育之恩都做不到,谁还相信他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呢。

《新三字经》里有一句:"能温席,小黄香,爱父母,意深长。

"其中提到的小黄香是汉代湖北省一位孝敬长辈而名留千古的好儿童。

他九岁时,不幸丧母,小小年纪便懂得孝敬父亲。

每当夏天炎热时,他就把父亲睡的枕席扇凉,赶走蚊子,放好帐子,让父亲能睡得舒服;在寒冷的冬天,床席冰冷如铁,他就先睡在父亲的床席上,用自己的体温把被子暖热,再请父亲睡到温暖的床上。

小黄香不仅以孝心闻名,而且刻苦勤奋,博学多才,当时有"天下无双,江夏黄童"的赞誉。

人的一生中,父母的关心和爱护是最真挚最无私的,父母的养育之恩是永远也诉说不完的:在母亲的尽心陪伴下离开襁褓;揪着父母的心迈开人生的第一步;在甜甜的儿歌声中入睡,在无微不至的关怀中成长;灾灾病病使父母熬过多少个不眠之夜;读书升学费去父母多少心血;立业成家铺垫着父母多少艰辛。

可以说,父母为养育自己的儿女付出了毕生的心血。

这种恩情比天高,比地厚,是人世间最伟大的力量。

如果人类应该有爱,那么首先应该爱自己的父母,其次才能谈到爱他人,爱集体,爱社会,爱祖国……作文孝敬父母,不仅是我们青少年应该做的,也是社会上的每个人应该做到的。

不但要很好地承担对父母应尽的赡养义务,而且要尽心力满足父母在精神生活、情感方面的需求。

特别对年迈的父母,更要精心照顾。

现在城市里的大多数老人,虽然儿孙满堂,在生活上不愁吃穿,不缺钱花,但是孩子因为工作的缘故几乎都不在身边,平时恐怕很少见面,所以,在他们的感情上最渴望的是能与所有的亲人团聚。

不是有首歌中唱到"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哪怕帮妈妈捶捶后背,揉揉肩,老人不求子女为家做多大贡献,只求个平平安安,团团圆圆!”吗。

这首歌唱出了为人父母的心声呀。

关心孝敬父母,从现在做起。

有关长辈关心我的作文开头和结尾

关爱,就是关心爱护,它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

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关爱,生活上也少不了关爱,别人给予我们关爱,那我们更应该去关心爱护他人,这样世界上才会充满——爱! 关爱他人可以从小事做起,譬如你帮助一个同学辅导功课,一个好老师的一句诤言或几句鼓励的话,往往能给学生带来不懈的动力,还比如你扶一个盲人过马路,陪老人谈心……这都是关爱他人的表现,如果你给予了别人关爱,那你自己心里都是美滋滋的。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如果每个儿童的喜悦和苦恼都敲打着你的心,引起你的思考、关怀和担心,那你就勇敢地选择崇高的教师工作作为自己的职业吧,你在其中能找到创造的喜悦。

”正因为爱,所以会有创造的喜悦,正因为有创造的喜悦,所以对教育、对学生更加充满爱的情感。

老师对我们有关爱,她的爱是无私的!父母给予了我们关爱,他们的爱是伟大的!我们自己也要学会关爱,关爱别人,关爱自己!...

一篇关于父母、长辈对我的爱的作文。

人人都说最伟大、最无私、最纯洁的爱是母爱,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一天早晨,刚开始还是毛毛细雨,过了一会儿,就下起了倾盆大雨,雨就像瓢泼一样,拍打着窗户,发出“啪啪”的声音。

这一天,妈妈领我去姥姥家,她竟忘带雨伞了,她把大衣披在我身上,顿时,好像有一股暖流涌进我的心田,这是什么?是妈妈对我无微不至的爱。

还有一次,寒风呼呼地刮着,下起了鹅毛般的大雪,我拎着提包,向学校走去。

而妈妈呢?妈妈嫌我穿得少,特意给我拿了一件毛衣,在后面追赶着我。

“妈妈,你冻得瑟瑟发抖的,就不必管我了,”我对妈妈说。

妈妈则笑着对我说:“孩子,我冷点倒无所谓,可我就怕你着凉感冒啊!”听了这话,我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流了下来,泪水已模糊了我的视线,这时,我已泪流满面。

我感激地接过妈妈给我的衣服,对她说:“谢谢您”。

妈妈则说:“不用谢”。

还有一次,我得了肺炎,高烧39度,妈妈一直守在我的身旁,给我吃药,搓酒,夜与灯都睡了,可我的母亲还在值班。

我控制不住自己——哭了。

泪水像小车,载着我,奔跑在母爱的跑道上。

如果母亲是天空,我就是自由飞翔在天空上的小鸟,如果母亲是大海,我就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如果母亲是宇宙,我就是宇宙中的一颗星,母亲像冬天的火,温暖着我的心。

母爱多么伟大啊!怎么样?好的话,给我财富值!

“那个年代啊,我和你的奶奶过得很清苦呢!”悠长的常春藤架下,绿阴阴的,爷爷躺在一张摇椅上,轻轻摇摆,竹椅也老了,随着摇晃的幅度发出了“吱吱呀呀”的响声,我坐着小凳,^-^着爷爷,静静听他讲着过去的故事…… 奶奶离开我们已多年了,爷爷仿佛也沉默了多年,在我不多的记忆中,他似乎没讲过几句话,也执意不肯搬过来和我们一起住,只是一个人守在旧房子里,妈妈爸爸经长带着我去看他,而我很怕去那个地方。

因为这座房子十分成就,家具似乎总泛着刺鼻的味道。

墙角也更是十分阴冷潮湿,我总觉得它是那么得阴暗腐朽,还是个孩子的我,又怎么愿意呆在这背着阳光的地方呢? 模糊的记忆中,不知第几次看到爷爷笑了,他的嘴角在上扬时总不免会牵动脸上那些深深的皱纹,这时,他的脸就显得格外沧桑。

也不只是何时起,爷爷好像变了,变得喜欢我了。

总肯在我被迫去他那儿时给我几粒小糖,拉着我的小手卧在摇椅上,给我讲述过去的故事,他说:“我和你奶奶当时过得很辛苦。

他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大**,几乎没吃过什么苦,却读过许许多多的书,我只是一个在她家打长工的穷小子。

我爱读书,但买不起书,所以总偷偷向她那间装满了书的房间望。

不久,她发现了,于是打开门,给了我一个意料之外却又非常温柔的眼神,并请我一起进去看。

我有些腼腆…... 听着他冗长而繁琐的故事,我都困了,而当时爷爷坚毅的眼神里透露出的柔弱,却因为我的年龄太小而被忽视。

我无聊,我读不懂爷爷的故事,所以,倒对他那长长的胡子特别感兴趣…… 每每到他讲完时,我早已失去了耐心,因而有几次甚至趴在他的腿上睡着了。

也许他会看着我长长地叹一口气,也许他会慈祥地轻吟只有奶奶才会的歌谣…… 长大了,懂事了,时间也少了。

当我明白了爷爷深沉而不外露的情感,想为他做点什么时,他已变得又不说话了,我失去了替他排遣寂寞的机会,多想弥补,可错过机会了。

偶尔,当我百忙之中,终于能挤出一点空,而爷爷的心情也十分好时,便会耐着性子,拿着小板凳坐在他跟前,仔仔细细地听着他难得讲的过去的故事: “……之后我与你奶奶相爱。

可她父母却不愿意将她嫁给一个穷光蛋。

于是我们逃了出来,一切从零开始。

她从一个大千金一下变作任何家务事都得亲手做的人妇,受尽了痛苦与磨难。

我很爱她,很心疼她,也很对不起她,可最终在她走的时候,我却连一声‘对不起’都没勇气说……” 抬头望着爷爷,那眼神随着故事流露出的悲伤与歉疚,一份深沉的爱…… 我被打动了,听爷爷讲过去的故事,成了一种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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